随着盛夏时节的到来,气温升高,湿度增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就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向各餐饮服务单位、众多购买的人提示告知如下:
组织人员全方面开展食品原料清查,及时清洗整理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原料,对加工存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4-2021《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或包装破损、被污染或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标识不清的,要及时予以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台账,严禁流入餐桌。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出入库台账,遵守食品原料“先进先出”原则。采购食用农产品必须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加工前应进行感官检验,发现异常一律不得使用。采购畜禽肉及其制品要严格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测验证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禁止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4-2021《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合理设置后厨布局,全面落实“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措施。加强冷食类、生食类和自制果蔬饮品等高风险食品管理,落实专间或专区管理要求,保持后厨卫生整洁。规范粗加工、切配、加工烹饪、备餐、留样、洗消等流程,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食品贮存要符合温度要求,按照类别存储放置、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采用密闭容器或保鲜膜覆盖等方法,避免食品、半成品长时间在空气中。烹饪后至食用前存放超过2小时的高危易腐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在高于60℃存放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在8℃下冷藏存放的高危易腐食品,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4小时,且食用前要进行再加热,再加热中心温度不能低于70℃。定期对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做校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桌椅墙面等及时进行清洁,保持通风良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清洁消毒频次。对灶台、蒸车、蒸箱、切菜和面等食品加工设施及时进行除垢、除霉、彻底清洁,运转调试,保证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对冰箱、储存柜等储存设备做检查和清洁,着重关注冰箱是否正常运作、温度显示是不是正常(没有温度显示的需要另外配温度计),冰箱门条等位置是否清洁、有无发霉,食品储存柜内是否清洁、无杂物。要严格落实餐饮具洗消保洁制度,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行为,餐饮具消毒后要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避免交叉污染,供餐时趁热摆台,不得预先摆放。
全面落实晨检制度,不得走过场、搞形式。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要按照岗位工作职责抓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逐人监测体温、检查工作服是否清洁、个人卫生是不是满足要求;询问是否有呕吐、腹泻症状等;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从业人员要坚决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宴席或承接较大规模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流动厨师,要严格落实集体聚餐报告制度和农村集体聚餐“双向报备”制度,严把卫生条件关、原辅材料采购使用关、工艺流程规范操作关,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的商家就餐,不去无证经营的商家就餐。
注意查看商家的证照信息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优先选择近距离的商家订购。餐食从加工完成到食用,常温下不宜超过2小时。不网购生食、冷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家庭自制饮食时,尽量采购新鲜食材,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例如凉皮、粉类等食品应储存在冷藏环境下,而且建议还是不要超过6小时;在制作发酵米、面食品时,不使用霉变的玉米、马铃薯等原料;泡发木耳或银耳时,要将表面清理洗涤干净,泡发后及时食用,且不要自行采摘食用鲜木耳和鲜银耳、各种不明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