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每天只需6元”、“可随时搬家”……近几年,莆田不少地方呈现了住在集装箱里的“柜族”集体,他们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集装箱房也处理了低收入集体短期租住的问题。来莆打工的林师傅也租了一个集装箱,不过租期到了之后,商家却各样推托,不愿退回押金。
上一年5月份,为了寓居便利,来莆田打工的林师傅在秀屿区木材加工区荔刚木业园内一家活动房公司租了两个集装箱房,并交了1.2万元押金。今年春节前,林师傅将其中一个集装箱房退回给该活动房公司,商家许诺2月23日前退回押金,但之后却一向推托。几个月过去了,林师傅仍是一向没拿到钱。无法之下,他只能向当地工商部门求助。
秀屿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介入后了解到,其时林师傅租用了两只集装箱,每只交了6000元押金。集装箱交还后,扣除租金,商家应交还4680元给林师傅,但商家一向不愿退回押金,行为涉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