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宗旨和经营事物的规模:指导小球运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小球优秀运动队建设;小球后备人才教育培训;小球国家队管理;小球项目注册管理;小球竞赛计划、规程、规则制定;小球裁判队伍管理;群众竞赛管理与组织;小球表演赛组织;小球教练员等级培训;小球项目普及推广;反管理;赛区和基地管理;相关运动项目指导;科技服务与宣传咨询。
中心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反部、财务资产部、壁球部、板球部、综合球类部。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4年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收支总预算7487.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59.10万元,事业收入256万元,另外的收入42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83.85万元,上年结转1953.6万元。支出包括:外交支出65.8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4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53万元,额外支出2188.46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下年0万元。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748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5.32万元,占28.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59.11万元,占28.83%;事业收入256万元,占3.42%;另外的收入420万元,占5.60%;上年结转1953.6万元,占26.0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83.85万元,占7.79%。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748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81万元,占25.56%;项目支出5574.05万元,占74.44%。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28.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159.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192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29.36万元。支出包括:外交支出65.8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1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53万元,额外支出2188.46万元。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5.3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578.67万元,增加536.64万元,增长25.36%。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体育交流与合作等重点支出需求,详细情况如下:
(一)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2024年预算数65.5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0.5万元,增加35万元,主要是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的增加。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413.7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12.19万元,增加101.57万元,单位新增人员产生了相关联的费用的上涨。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24年预算数250.6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6.89万元,增加193.79万元,增长77.31%。主要是我中心新增三个奥运项目,增加了优秀运动队竞赛费。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24年预算数820.5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917万元,减少96.47万元,减少11.76%。主要是我中心2023年有部分国家队备战经费结转。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2024年预算数37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92万元,增加281万元,增长75.34%。主要是新增奥运项目,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经费支出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75.91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79.53万元基本持平。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3.8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万元,减少29.53%,主要是2023年度有部分结转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13.3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5万元,减少1.69万元,降低12.70%,主要是购房补贴基本支出减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62.7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7.04万元,增加15.68万元,增长25%,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需求增加。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36.0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3.52万元,增加12.51万元,增加34.7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需求增加。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5.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及住房保障支出517.20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及退休费;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万元,比2023年增加38万元,增长40.43%。均为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均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保有压,重点保障非奥项目国家队出访参赛相关支出。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59.1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构成全部为额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1.76万元。
截至2023年8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预算安排租用办公房屋948.80平方米,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租金。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营收等以外的收入。最重要的包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接着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作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接着使用的资金。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科目编码20703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科目编码2070305):主要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科目编码2070306):主要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经费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科目编码2070307):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科目编码207030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科目编码20703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3):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九、额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科目编码22960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